甘肃(兰州)国际陆港总体规划环境影响跟踪评价公众参与第二次公示

时间:2023-1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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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等有关要求,现对甘肃(兰州)国际陆港总体规划环境影响跟踪评价进行第二次公示,征求公众对甘肃(兰州)国际陆港环境影响跟踪评价的意见。

一、甘肃(兰州)国际陆港概况

甘肃(兰州)国际陆港(以下简称兰州陆港)位于兰州市西固区,前身是成立于20168月的兰州国际港务区。20164月兰州国际港务区筹备委员会委托兰州市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编制完成了《兰州国际港务区总体规划(2016-2020年)》,20166月兰州国际港务区筹备委员会委托兰州大学应用技术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编制完成了《兰州国际港务区总体规划(2016-2020年)环境影响报告书》,2016822日原兰州市环境保护局印发了《关于兰州国际港务区总体规划(2016-2020年)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查意见》(兰环复[2016]132号),出具审查意见。2016年甘肃省和兰州市两级人民政府批复了《兰州国际港务区总体规划(2016-2020年)》,将兰州西固新城工业园区纳入兰州国际港务区总体规划发展新能源新材料产业,规划区范围为西起新城镇青春村,东至东川乡坡底下村,北临黄河,南至南山山脚,规划面积为18.58平方公里。

省政府将兰州陆港确定为全省实施十三五规划的标志性工程,服务国家对外开放的重要平台,一带一路重要的国际物流中转枢纽、国际贸易物资集散中心,以现代物流、现代商贸、出口加工三大主导产业为主。

二、基础设施建设情况

兰州陆港现状水源,以黄河水为主要水源。有兰维厂水厂、五零四厂水厂、蓝星化工有限公司水厂,四七一厂水厂等。新城片区企业生产一次用水及居民、村民的生活用水由兰维厂水厂和蓝星化工有限公司水厂供给;东川片区企业生产一次用水及居民、村民的生活用水由五零四厂水厂和四七一厂水厂供给。兰州市第二水源地(刘家峡水源地)芦家坪净水厂供水管道已铺设至兰州陆港规划区内,目前正在协商接管事项,后期接管后,兰州陆港生产及生活用水均由兰州市第二水源地(刘家峡水源地)芦家坪净水厂供给。

兰州陆港规划区内现状没有污水处理厂,依托西固区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处理,在西新线上有铺设有一条污水收集管道,管径DN1000--DN1200,敷设至蝎子尾山附近,用于收集规划区新城片区和东川片区生活污水及工业废水。规划区企业废水经预处理后达到《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B等级标准后排入西新线排污干管,最终进入西固区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

兰州陆港规划区内生活垃圾处理依托兰州市西固区城市生活垃圾填埋场填埋处置。规划区内目前无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处置场,规划区内所产生的工业固废经分类处置,能利用的进行综合利用,不能利用的一般混在生活垃圾中进入生活垃圾填埋场。经调查,兰州蓝星纤维有限公司、甘肃中石油昆仑燃气管业分公司等企业产生的危险废物,在厂区暂存后,定期送至甘肃省危险废物处置中心处置。

兰州陆港规划区内气源主要来自青海涩北气田,规划区内现状建有河口天然气门站一座,规划供气规模为6亿立方米,同时有天然气阀室2座,LNG调峰应急设施一座,储气容量3000万立方米。在规划区内五零四厂、七四一厂、兰维厂均设有高中调压站,天然气管网主要分布在生活区。

兰州陆港规划区内新建居民安置小区、新建企业供热均由兰州陆港供热项目进行集中供热,其余各企业及其家属院均由各企业燃气锅炉进行供热。

三、区域生态环境演变趋势

兰州陆港所处区域为环境空气质量二类功能区、环境空气质量达标区。通过数据分析,兰州陆港所在区域的环境空气质量各常规因子变化趋势主要为:区域各基本因子年均浓度(日均值第95百分位数、日最大8小时平均第90百分位数)均呈现逐年下降的趋势,尤其2019年至2022年浓度数值较2017年至2018年浓度数值有较为明显的下降,其中O3日最大8小时平均浓度(日最大8小时平均第90百分位数)从2019年开始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二级标准限值要求;PM2.5年均浓度于2021年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二级标准限值要求;NO2PM10年均浓度于2022年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二级标准限值要求。区域大气环境质量有明显的改善。

兰州陆港所在区域黄河干流新城桥监测断面以及兰州市集中式地表水岸门桥水源地岸门桥监测断面(水厂取水口上游100米附近处)各监测因子基本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类水质标准限值要求;湟水河(黄河一级支流)湟水桥监测断面各监测因子能够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类水质标准限值要求;庄浪河(黄河一级支流)界牌村断面监测断面各监测因子均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类水质标准限值要求。兰州陆港所在区域地表水环境质量良好。通过数据分析,兰州陆港所在区域黄河干流新城桥监测断面及兰州市集中式地表水岸门桥水源地岸门桥监测断面(水厂取水口上游100米附近处)近五年逐月水质类别较为稳定,水质类别稳定在II类水质;黄河一级支流湟水河水质呈逐渐好转的趋势,水质类别由III~IV类向着II~III类转变,自201910月以来基本稳定在III类水质;黄河一级支流庄浪河水质类别稳定在III类及以下,大部分时段稳定在II类水质,整体呈现向II类水质转变的趋势。

兰州陆港所在区域各地下水监测点总硬度、溶解性总固体、硫酸盐、氯化物、菌落总数均不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93类标准限值要求;除新冶路与铁路涵洞处地下水监测井监测点外,其余监测点硝酸盐不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93类标准限值要求;新冶路与铁路涵洞处地下水监测井、管委会附近地下水监测井、坡底下村地下水监测井监测点耗氧量不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93类标准限值要求;除上述指标外,各监测点其余指标均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93类标准限值要求。

兰州陆港所在区域声环境质量现状监测共布设16个监测点,各监测点检测值均能够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各类区标准限值要求。兰州陆港所在区域声环境质量现状良好。

兰州陆港所在区域共布设了4个土壤环境质量现状监测设监测点,均为表层样点,各土壤环境质量现状监测点位各监测指标均能够满足《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表1中筛选值标准限值要求。

四、跟踪评价总结

兰州陆港总体规划实施以来,对规划环评及其审批意见落实情况总体较好,入驻项目基本符合兰州陆港产业定位,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基本到位。规划的实施已充分带动区域经济增长和社会发展,但不可避免地对区域大气环境、水环境、声环境、生态环境等产生了一定的影响,并存在一些环境问题,区域环境质量基本能够满足功能区要求。本次跟踪评价针对出现的环境问题,提出优化调整建议和不利环境影响减缓措施,以及环境管理建议。在后续规划开发过程中,通过落实评价提出的优化调整建议、环境保护措施,加强环境管理,可有效缓解规划实施带来的负面影响,实现区域的可持续发展。

五、公众查阅环境影响跟踪评价报告简本方式和途径

若单位和个人对本规划环境影响跟踪评价有意见和建议,想获取本规划环境影响跟踪评价报告简本的,可通过正当途径与规划实施单位联系获取。建设单位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如下:

规划实施单位名称:甘肃(兰州)国际陆港管理委员会

通讯地址:兰州市西固区新城镇96

联系人:樊红艳     电话:09317358983    

规划环境影响跟踪评价编制单位名称:甘肃河山生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彭工    电话:18153697744     

邮箱:1328383672@qq.com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规划现已采取的污染治理、生态保护及环境风险防范的补救对策或改善措施;(2)规划后续实施过程中的优化调整建议;(3)其他与兰州陆港生态环境保护和可持续发展等有关建议。

七、公众意见表网络链接

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八、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

方式:在公示期间,公众若对该规划环境影响跟踪评价工作有相关意见和建议,请填写公众意见表,同时可向规划实施单位、编制单位以电子邮件、信函、电话及现场的方式发表相关的意见和建议。

九、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众请于本公示发布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与规划实施单位或编制单位联系,反馈对规划环境影响跟踪评价的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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