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兰州)国际陆港将全面享有市级经济管理权限

时间:2018-0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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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一步加快甘肃(兰州)国际陆港发展近日市委市政府下发了《关于促进甘肃(兰州)国际陆港加快发展的意见》

《意见》提出,甘肃(兰州)国际陆港党工委、管委会为市委、市政府的派出机构,履行派出机构职责,参照开发区管理体制组建管理机构,享有市级经济管理权限,负责甘肃(兰州)国际陆港建设、管理、运营。兰州国际港务区投资开发有限公司交由甘肃(兰州)国际陆港党工委、管委会直接领导和管理。

《意见》要求,甘肃(兰州)国际陆港机构设置、主要职责、内设机构、人员编制、经费等由甘肃(兰州)国际陆港管委会尽快提出方案,按程序报批实施。近郊四区企事业单位、科研院所、批发市场等入驻甘肃(兰州)国际陆港,享受省市“出城入园”各项优惠政策。甘肃(兰州)国际陆港享受兰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相关政策。

《意见》强调,市级有关部门和西固区政府要把甘肃(兰州)国际陆港建设发展作为经济工作的重中之重,各司其职、协调配合、合力推动,及时研究解决建设发展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大力支持甘肃(兰州)国际陆港建设发展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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