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机构设置

规划建设处

2017-03-30     来源:

1.规划管理工作(4项)

(1)负责贯彻、执行国家及省、市规划方面的政策法规并组织实施;

(2)负责兰州陆港范围内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重点地段修建性详细规划、专项规划与城市设计的组织编制、维护、报批及实施工作;

(3)负责兰州陆港各类公共配套及市政基础设施和管线工程的综合规划,审核道、桥、涵及各类管线工程的走向、位置、埋深、管径等工作;

(4)负责对兰州陆港各类建设工程和市政管线工程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统计、归档和利用工作。

2.建设管理工作(4项)

(1)负责建设工程法律、法规、规章、政策的贯彻执行和监督管理;

(2)负责编制兰州陆港基础设施建设计划,拟定重要工程项目建设安排意见,做好项目用地选址工作;

(3)负责建设项目的初步设计和施工图审查备案;

(4)负责兰州陆港市政、园林、绿化、市容、卫生、公共交通设施等的建设和管理。

3.安全生产工作(4项)

(1)负责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规章,加强安全宣传教育;

(2)负责加强各领域安全生产的日常监督和督促检查;

(3)负责督促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体系;

(4)负责兰州陆港范围内的防汛和应急工作。

 


Produced By 大汉网络 大汉版通发布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