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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岸外经处

2017-03-30     来源:

1.口岸工作(8项)

(1)负责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口岸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研究制定兰州铁路口岸综合管理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

(2)负责铁路口岸、电子口岸、指定口岸的申报、编码申请和功能建设工作,统筹协调并督促落实口岸查验配套设施的规划、设计、投资和建设;

(3)负责口岸综合管理和协调服务,做好口岸查验单位机构设置、人员编制调整方案,并按规定程序报批,加强与口岸、海关、商检等职能机构和省市口岸办的衔接沟通工作;

(4)组织编报口岸对外开放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和协调推进;

(5)负责协调配合大数据管理处做好跨境电商、电子口岸建设以及口岸信息化工作;

(6)负责协调做好海关监管区的查验配套设施规划和建设工作;

(7)负责对口岸建设、运行与管理中重大问题开展调查研究,提出解决问题的建议和措施;

(8)负责口岸各相关数据的统计分析和对外发布,组织开展口岸的对外宣传工作。

2.保税工作(6项)

(1)负责宣传、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及兰州陆港管委会有关保税物流中心建设发展的政策规定;

(2)负责协调配合兰港投公司制定保税物流中心发展规划、建设方案并组织实施,做好经济运行及指标统计、监控分析、综合管理等工作;

(3)负责企业入区前置审批及区内企业加工贸易的审批备案工作和企业进出口额的统计上报工作;

(4)负责入区项目建设及投产后的综合协调、服务保障工作;

(5)负责区内进出口业务、物流、仓储、物业的管理服务工作;

(6)负责入区海关、商检等管理服务机构的协调与服务工作。

3.外经工作(6项)

(1)负责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外经外贸、外商投资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协同有关部门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关税、税收、汇率、信贷、价格等政策;

(2)负责制定和执行港务区外贸、外资、外经总体发展规划、中长期规划和年度指导性计划,做好经济运行调度、监测、分析工作;

(3)负责制订兰州陆港外商投资的规章和管理办法,指导和协调利用外资的业务工作,核报外贸企业、外商投资项目、外商投资企业;

(4)负责外事工作管理,做好涉外活动的接待和安排,组织开展对外经贸交易会、展销会、洽谈会;

(5)负责协调做好有关国际组织的经济合作交流活动,负责引进合同的审核;

(6)负责兰州陆港外贸、外资、外经各项业务统计,提供信息咨询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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